关于中以(色列)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协定生效的通知
2016-01-15
自
2016
年
1
月
17
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以色列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正式生效,中方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免签入境可停留
90
天,停留超过
90
天,应当事先办理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