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领事认证办理指南
    发表时间:2017-12-28
 

珠海市领事认证办理指南

一、受理事项

(一)负责认证本市涉外公证处或其他主管机构出具的、送往领区包括本市且开设认证业务的外国驻华领馆所属国使用的文书。

(二)代办领区包括本市且开设认证业务的外国驻华领馆领事认证。

(三)代办外交部领事司、外国驻华使馆领事认证。

二、受理文书种类

(一)本市内涉外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商业文书:我市企业的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资信情况,劳务协议和授权书、遗产继承、房屋转让和买卖、年度审查等;

民事文书:我市公民的涉外婚姻、留学、未受到刑事处罚、出生、死亡、身份、亲属关系等。

(二)特定机关出具的证书、单据、证明、文件。

本市贸促会出具的原产地证、各类发票、各类证明及各类单据等;

本市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商品检验证明、动植物出口检疫证明及产地证、发票等。

三、办理程序

1、由申请人将公证书、商业文书等需认证的文件直接送往珠海市外事局办事窗口

2、经市外事局对文书进行审核后,出具银行缴费单及受理回执单,送办人交款。

3、送办人持领取认证回执、已缴费凭证按约定时间到珠海市外事局办事窗口取证。(领取认证时应当提交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交授权委托书、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办理时间:

1、平件            5个工作日

2、急件            2个工作日

(须另送外交部、外国驻华使领馆则加计其实际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依据及方式:

 

 

办理时限

费用(单位:元/本)

平件

5个工作日

商业:100(认证费),民事:50(认证费)

急件

2个工作日

商业:150(认证费),民事:100(认证费)

 

注:须送外交部或使、领馆则加计代办费60/本及其它实际收费;一本公证书多内容的按内容相应增加费用。

收费依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护照认证和签证、认证代办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1999]466号)。

征收方式:银行缴费、微信平台缴费、银联刷卡缴费。

六、受理科室:珠海市外事局签证科

查询电话:218631321863172125107      

传真:    2112711

珠海市外事局网址:http://www.chenbeikj.com